单一来源公示
一、采购单编号:P-DY-20250113-000011
二、报价有效期:90天
三、采购执行单位: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
四、采购标的名称:枣泉电厂2025年度零星项目检修服务项目
具体规格、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。
序号 | 物料名称 | 采购数量 | 计量单位 | 税率 | 交付时间 | 交货地点 | 采购需求单位 | 行项目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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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生产零星委托维护服务 | 1 | 项 | 13% | 2025-02-01 | 宁夏枣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|
五、拟采购物资、施工或服务的说明:
2025年公司联系单零星委托的各类项目。为保证机组日常维护和运行需求,确保现场设备拆装、异动、技改、试验等维护外工作正常开展,设立机组零星检修项目,主要工作内容有:设备的拆除、管道的安装、阀门拆装、平台制作加装、管道焊接、电缆敷设和拆除及其他日常维护项目以外的零星用工、技改等项目。
六、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:
2024年度零星检修项目由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担,该公司承接并实施的2024年度零星检修项目在执行工作中响应积极,工程项目管理、安全管理到位,在2024年度零星检修项目服务合同中普工163.85元/工日、技工197.75元/工日、高压焊工226元/工日,总价95.4285万元,合同履行情况良好,由于银川地区人工价格均略有上涨,经过双方协商,2025年在普工、技工、高压焊工单价不变,总价95.4285万元不变的情况下,申请与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续签。 以上情况满足Q/ZNZQ 2106—2024《生产、综合类项目(施工与服务)及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》中6.5.2.9条中的“通过招标、竞争性谈判、询(比)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,合同续签理由充分,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,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,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,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(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),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,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,合计时间(含初次采购)最长不超过5年”所规定的定向服务条件。
七、拟定供应商名称:浙江华业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拟定供应商地址: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明州西路609号5幢1号
八、公示有效期: 2025-01-15 至2025-01-20
九、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,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。
采购执行人:黄工 | 电话: 18809519699 |
联系地址: | 电子邮箱: |